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粤发〔2012〕18号),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我委制定了《关于省属企业开展对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企业要抓紧研究对标管理的实施工作,制定本企业对标管理工作方案。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12月24日
关于省属企业开展对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粤发〔2012〕18号),推动省属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对标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现就省属企业开展对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开展对标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
对标管理是寻找和研究先进企业的重要实践,以先进企业为标杆,通过比较、分析、判断,找出与标杆企业之间的差距,学习和借鉴标杆企业的成功经验,改善自身不足,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持续改进和超越的实践过程。开展对标活动,不仅是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内在需要,也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渠道。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省属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任务尤为艰巨和迫切。各企业必须创新发展理念,以国际国内先进企业为标杆,积极开展对标管理工作,将对标管理有效融入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把对标管理作为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做优做强省属企业,大力开展对标管理活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对标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对标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全面对标和重点对标相结合。企业既可以进行全面对标,也可以选取重要子企业或业务部门进行对标;对标内容既可以覆盖整个企业的各项指标,也可以选取单项指标。要注重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因素开展对标活动,以重点环节对标带动企业整体水平提升。
二是坚持量化对标和定性对标相结合。对标管理既要进行量化对标,也要根据需要设置定性指标,要通过对结果指标和过程指标的动态比较,不断优化更新对标企业和对标指标,检验企业的适应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实现企业持续完善、改进和提高。
三是坚持可操作和求实效相结合。开展对标管理要切实体现企业内在需要,与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特征等相适应,与企业战略规划、预算管理、薪酬管理、风险控制等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确立科学合理的赶超目标,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外部对标与内部对标相结合。既可把国内外一流企业作为学习赶超的标杆,也可在企业内部选树标杆,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外部对标与内部对标共同推进的对标管理机制,真正达到赶超先进的目的。
五是坚持学习和创新相结合。开展对标管理要结合本企业自身战略发展要求,注重企业之间的差异性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阶段性,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特别要注意将不同标杆企业的做法进行融合,博采众长,形成自己独特做法和优势,在对标过程中努力实现创新和突破。
三、对标范围和对标指标
对标范围涵盖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质量安全、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企业应认真选择对标内容,突出企业短板,凝聚发展优势。
以下指标供企业在对标中参考(企业也可结合实际选取其他指标):
(一)有关经营绩效指标,可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经营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进行对标;
(二)有关管理效率指标,可选取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成本比例、三项费用比例、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现金回收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指标进行对标;
(三)有关科技创新指标,可选取研发人员占员工比例、研发机构数量及等级、主要技术装备水平、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专利及发明专利数量、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与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研发项目数量、从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引进成果转化数量等指标进行对标;
(四)有关节能环保指标,可选取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及工业废物处理指标、资源综合利用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等指标进行对标;
(五)有关人才建设指标,可选取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和比例、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及比例、研发人员数量比例、高技能人员比例等指标进行对标;
(六)有关定性工作指标,企业除了量化对标,应在战略实施、品牌培育、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文化建设、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等方面选取定性指标进行对标。
四、对标工作流程
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对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推动对标活动顺利开展。
(一)信息收集分析。信息收集分析是开展对标管理的基础。要加强信息收集组织体系建设,明确信息收集分析的责任,逐步探索建立信息收集分析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行业协会、合作交流等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动态等相关信息,着重加强国际国内先进企业和主要竞争对手的信息收集。做好信息的整理分析,找出影响竞争态势变化的主导性、趋势性因素,逐步建立对标指标信息数据库。
(二)选定标杆企业。各省属企业要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行业特点,对自身各项业务的发展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进行全面评估,在行业中找准定位,并有针对性地选好标杆企业。应积极寻找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企业进行对标,在国内同行业已经达到先进水平的企业,应把国外一流企业纳入对标范围。既可以选择可比性较强的一家企业进行全面对标,也可以选择多个企业从不同方面进行对标。不同业务类型的下属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业务规模、成长阶段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标杆企业开展对标。同类型企业除选择外部标杆外,也鼓励树立内部标杆,开展内部对标。
(三)制定实施方案。各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对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与标杆企业的差异分析,把握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从经济运行、市场竞争、财务表现、创新能力、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改进指标,研究制定赶超路线图和时间表,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相关环节、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四)推进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对标实施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对关键短板指标改进的考核激励约束,对指标领先和进步较快的企业进行激励,对指标落后且改善不明显的企业进行提醒警示。尚未达标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加快赶超进度。
(五)不断完善提高。根据对标结果,改善相关流程,完善有关制度,及时总结对标工作经验,确保对标取得实效。已达标或超标的,重新确立更高一层的标杆企业和目标值。通过持续开展对标活动,努力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五、对标工作重点
省属企业开展对标工作应结合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因素和“短板”指标,明确对标重点,努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一)提升战略管理水平。学习借鉴先进企业在制定战略目标、进行战略决策、推进战略实施等经验做法,强化战略规划的引导作用,提高企业发展的科学性和计划性。结合战略规划,开展优化管控模式、流程再造、资源整合、创新发展、品牌建设、人才战略等项目的对标活动,明确企业各层面在战略执行中的相应责任,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学习借鉴先进企业在投资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全员业绩考核、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有效提升管理效率。根据业务实际,在本企业各管理领域内开展自查自纠和管理诊断工作,找准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提升方案。加强内部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着力抓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有效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三)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学习借鉴先进企业优化配置资产、人才、技术等各种资源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资源配置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大力推动内部资源向产业链高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加快退出低效、无效投资和长期亏损业务,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优质资产上市工作和具备条件的主业资产注入已上市公司工作,提高资产证券化比率;积极谋划与其他国企、民企、外企进行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提升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四)优化企业体制机制。学习借鉴先进企业在公司治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经验做法,不断优化企业体制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逐步规范下属企业的董事会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有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股权或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业务骨干薪酬与市场价值挂钩,构建“限高、活中、提低”的新型分配格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学习借鉴先进企业在推进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经验做法,按照国际国内一流企业的标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逐步形成能够凝聚人心、提升形象、促进发展的企业文化体系。坚持诚信经营,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扎实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
六、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落实工作责任。各省属企业是开展对标管理工作的主体。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部门或机构牵头负责,将对标管理与日常管理结合,建立持续对标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对标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对标活动的方向和重点,落实好对标管理各项具体措施。省国资委在对标管理工作中起组织、指导作用。
加强宣传培训。各省属企业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标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拓展视野,增强干部职工开展对标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企业内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认真总结交流对标管理经验,积极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对标管理水平。
(三)循序渐进铺开。企业开展对标工作应结合自身实际,既可开展全面对标,也可先选择部分专业性比较突出的下属企业或部门作为对标试点,充分发挥对标管理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分阶段、分步骤地逐步铺开对标管理工作。
(四)定期评价督导。省属企业要按年度向省国资委报送对标管理实施情况,内容包括对标活动计划、标杆企业选定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进展和成效等。省国资委将对照选定的标杆企业,对省属企业开展对标管理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通报;逐步探索建立对标管理专项考核制度,推动对标管理任务和目标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