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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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资委加强与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沟通交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沟通交流,2月25日,肇庆市国资委召开了全市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代表分别从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监管情况、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肇庆市国资委主任洪海雄在会上提出,近年来,肇庆市县(市、区)的国资监管工作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机构设置、监管力度等方面得到不断加强。但是,在经历上世纪九十年代“大撤退”之后,目前县级国有经济相对处于基础薄弱、管理分割的状态,国有资产分散在由各部门管理,不利于地方政府对经济资源的掌握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因此,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应进一步明晰,逐步实现从单一的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建立完善国资监管新平台。
    参加会议的代表认为,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视,在肇庆市国有经济加快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加强市县两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很有必要。肇庆市国资委今后将加强对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在制度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和执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指导,不断完善国资监管的体制机制,共同谋求合作发展新空间,开拓国资监管工作新局面。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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