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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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企业改制

一、事项内容

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企业及所属企业改制(下称省属企业)

二、主办处室

改革重组处

三、事项范围

1、省属企业改制;

2、涉及省属企业外部的子公司改制;

3、省属企业所属大型企业改制;

4、省属企业子公司以下企业改制。

四、政策法规依据

国办发[2005]60号、粤国资改革[2006]229号

五、办理程序

(一)省属企业改制

1、省国资委制定改制方案并报送省政府批准;

2、省国资委组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3、省属企业报送职工安置方案给省劳动保障厅审核;

4、省国资委组织实施。

(二)涉及省属企业外部的子公司改制、省属企业所属大型企业改制

1、省属企业制定并报送改制预案;

2、省国资委审核改制预案;

3、省属企业组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4、省属企业报送职工安置方案给省劳动保障厅审核;

5、省属企业制定改制实施方案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6、省属企业组织实施。

(三)省属企业子公司以下企业改制

由省属企业审批。

六、办理材料

(一)改制预案内容

1、拟改制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本部及其全资和控股企业的名称。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产权归属和资产状况,人员状况,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近三年财务情况,改制前及上年末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抵押情况,应付工资结余情况,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等。

2、改制总体设想,包括:改制指导思想和目标,改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发展思路等;拟采用的改制方式、国有产权转让方式、资产处置办法、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改制的实施安排;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结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二)改制实施方案内容

1、改制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本部及其全资和控股企业的名称,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产权归属和资产状况,人员状况,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资产评估结果等。

2、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采用的改制方式,国有产权转让方式、资产处置办法等。

3、职代会职工大会审核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省劳动保障厅对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资产评估报告等。

(三)职工安置方案内容

职工安置方案具体内容见《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407号),可从省劳动保障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七、办理时间

申报资料齐全的,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书。

八、办公电话

020-38306386